學務-有關本鎮新南里出現苗栗縣首例本土登革熱病例,請配合相關防疫事項
說明:
1. 依據苗栗縣政府衛生局113年10月17日苗衛疾字第1130023284號函辦理。
2. 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登革熱係為第二類傳染病,民眾有配合主管機關進行相關防疫措施之責任與義務。
3.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將於本(113)年10月15日至18日針對新南里9、10、11、22鄰執行逐戶入內噴消及孳生源檢查作業,及戶外化學防治噴消與孳清作業。
4. 民眾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8條到場配合防疫工作,確實有請假需求,民眾應主管機關通知到場配合政府登革熱防疫工作,有效防止疫情蔓延,維護公眾健康,屬於維護公益之範疇。
5. 請各里辦公處轉知各里民及各單位加強環境巡查,徹底清除廢棄輪胎、鐵鋁罐、帆布、寶特瓶、盆栽墊盤等積水容器,做好回收分類工作,一旦查獲積水孳生孑孓,不聽從勸導,將依法告發裁處1,200至6,000元罰鍰。亦可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3,000到1萬5000元罰鍰,經通知未改善者將按次處罰;如拒絕、規避或妨礙登革熱防治工作者,依法
處6萬元到3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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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革熱.pdf
發布時間: |
2024-10-18 09:35:00 |
發布單位: |
竹興國小學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