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113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臺灣台語能力認證獎勵計畫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頒定「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辦理。
為強化本土語文授課教師之專業能力並維護學生學習品質,鼓勵本縣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現職教師(含代理教師)參與臺灣台語中高級認證考試,以完備臺灣台語課程所需師資,爰訂定旨揭計畫。
旨案獎勵金參照本府「113年度苗栗縣客語能力認證獎勵計畫」第三點第一項訂合格級別及核發金額標準:中高級1,500元,高級3,000元。
旨揭計畫重點如下:
獎勵對象:本縣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民中小學編制內現職教師(含代理教師)。
執行期程:113 年 8 月 1 日至 114 年 7 月 31 日。
獎勵內容:
獎勵金1,500元:通過教育部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 B2 中高級及國立成功大學全民台語認證 B2 中高級。
獎勵金3,000元:通過教育部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 C1高級、C2專業級及國立成功大學全民台語認證C1高級、C2專業級。
發布時間: |
2024-11-15 11:18:22 |
發布單位: |
竹興國小教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