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家長如有親自照顧自主健康管理學童之需求者,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家長如有親自照顧經衛生主管機關或檢疫人員開立加強自
主健康管理或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之「12歲以下(意即未滿
13歲)之學童」或「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五專一、
二、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需求者,於自主健康
管理期間,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前述家長,
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
人。
相關檔案
20211019防疫照顧假.pdf
發布時間: |
2021-10-21 16:07:49 |
發布單位: |
竹興國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