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苗栗縣水資源回收中心免費提供回收水給需求者,鼓勵申請取用。
一、依據本府112年03月02日府水道字第1120056351號函辦
理。
二、為增進水資源回收再利用,同時減少自來水之使用量,本
府所轄水資源回收中心免費提供回收水給需求者,鼓勵各
校踴躍申請取用並協助公告宣導,以提高使用意願。
四、需要回收水使用者請於一個工作日前向水資中心申請,申
請內容包含申請用途、使用區域、取用方式及取用水量
等,以利登記、造冊管理;各水資中心聯繫電話如下:苗
栗地區037-264962;竹南頭份037-468950分機222;明德水
庫特定區北岸及南岸037-250082;苗栗縣後龍鎮水資源回
收中心037-725572。
五、進入各廠區內取用回收水,請遵照各廠之進出動線及申請
須知,於作業時間辦理並依序取水,作業時間為每日上午
09:00~下午16:00止。
六、檢附本府所轄水資源回收中心回收水取用申請表乙份。
相關檔案
水資源回收中心回收水取用申請表.pdf
發布時間: |
2023-03-08 14:49:15 |
發布單位: |
竹興國小總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