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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112年度客語及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且完成測驗之報名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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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2年6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65152號函辦理。
二、旨案重點摘錄如下:
(一)實施對象:本縣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含各校國中部與國小部)編制內現職教師(含長期(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及獲薦派參與國教署辦理辦理現職教師輔導認證研習課程之教師,以下稱教師)。
(二)執行期程: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8月31日止。
(三)本計畫補助認證考試報名費場次如下所列,教師於112年度繳交報名費並完成認證考試,且無任一節次缺考或違規情形者,核予補助:
1、教育部112年度第1次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且限擇B卷或C卷應考,每師、每次新臺幣(以下同)250元。
2、客家委員會112年度第1次中高級以上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每師、每次250元。
3、國立成功大學2023年春季全民台語認證,且限擇「教育部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應考者,每師、每次2,800元。
(四)申請期限及方式:請學校彙整資料並完成審查後,將核章後補助申請表及相關佐證文件,於112年7月3日(星期一)17時前免備文逕送本府,並將申請表電子檔寄至承辦業務信箱(wk3033@mlc.edu.tw),經國教署核定後另案辦理撥付補助經費事宜。
三、注意事項:本縣所屬學校112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報名費,本府業於112年3月1日府教務字第1120057135號函說明二諒達,各校教職員工報名費得由學校業務費項下支應,故本縣所屬學校教師申請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報名費補助一節,請轉知所屬教師得擇一申請,不得重複請領。
四、檢附國教署來文、補助申請表及本府「112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獎勵計畫」函文各乙份。





發布時間: 2023-06-28 08:11:00
發布單位: 竹興國小教務處


地址:苗栗縣竹南鎮竹興里竹圍街27號 電話:037-465037 傳真:037-470160 版權所有:苗栗縣竹南鎮竹興國民小學
最後更新時間: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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