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疫情防疫照顧假之申請對象建議,自112年8月15日起停止適用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1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08128號函
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下稱衛服部)已於112年8月1日宣布,自112年8
月15日起(以篩檢陽性日為準)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無
症狀者,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日調整為5日,同時全面取
消各類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措施,回歸各
類人員請假規定辦理。
三、配合前開衛福部宣布之最新防疫措施,有關教育部111年1
月2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11921號函所述有關「因縣市
政府宣布停課、預防性停課、或各類為因應疫情而採取之
措施者,......,家長如有親自照顧學童之需求,建請貴
單位得宣布家長可申請防疫照顧假」,並建議申請防疫照
顧假對象之原則等,自112年8月15日起停止適用。
相關檔案
1120823防疫照顧假之申請對象建議,自112年8月15日起停止適用.pdf
發布時間: |
2023-08-23 08:26:23 |
發布單位: |
竹興國小學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