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位置: | 首頁 / 竹興國小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計畫 |
苗栗縣竹南鎮竹興國民小學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2月15日臺教師(三)字第1050018281號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學與國民中(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
(二)苗栗縣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計畫。
(三)112學年度教務處工作計畫。
二、目標
(一)透過校內教師公開課,提昇教師教學品質,促進教師專業知能發展。
(二)以共同參與及分享的觀課方式,觀摩校內教師教學,改善教學成效。
三、辦理期程:以一個學年度為辦理期程。
四、辦理地點:本校各班教室、專科教室或其他教學空間。
五、辦理方式
(一) 校內正式編制教師(含兼任行政職務之主任、組長)與代理教師,每人每學年應公開授課1次、觀課1次並做成紀錄,每人自行擇一節課登記為公開授課時段,供本校教師或家長入班觀課。
(二)公開課科目依其任教或專長科目為原則,分別於第一學期9月20日前、第二學期3月10日前確認後提交教務處,教務處彙整後公告於學校網站或張貼於教務處布告欄,登記公開課後接受觀課登記,每節課之觀課人數以2-5人為原則。
(三)公開授課人員應與觀課人員進行觀課前會談並做成重點紀錄。
(四) 觀課紀錄重點,以學生學習與教師教學觀察表記錄,完成後再與觀課人員進行觀課後會談並填寫回饋紀錄。
(五) 經教育處、各領域輔導團、本校承辦之各項方案或計畫、師資培育機構或校外學術交流活動委託辦理教學觀摩,且經校內教師觀課並做成紀錄者,視同完成公開課一次。
六、本計畫奉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